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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课堂:问题与思考

日期:2010-10-14 责编: 阅读量: 1334

作者:郑州五中 孟华

课堂的道德缺失问题分析
由于长期升学考试的竞争和压力,课堂教学的评价尺度被扭曲了。现行评价课堂教学最直接、最普遍的标准,仍然是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是最终的考试成绩。于是,许多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悖离科学教育理念的现象频繁出现,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课堂教学的整体状况令人堪忧。知识本位、分数本位的课堂教学仍然大行其道。我们必须站在育人的立场来看待课堂教学;依照道德的目标来衡量课堂教学;用道德价值取向分析当前的课堂中所存在的不利于人才培养、偏离社会责任感的那些不道德甚至反道德的现象与问题。
(一)被消解的课堂中人
课堂中的人,也就是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的所有要素中是第一位的。然而,观察我们的课堂却经常能够发现,作为主体的活生生的人,却让位给客体的、没有生命的课堂规则、教学内容等要素。任由没有生命的课堂要素在课堂的空间中将有生命的人遮蔽甚至消解。
许多现象能说明这个问题。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大多数教师在讲台上与在生活中形象差异很大,有时甚至判若两人。笔者在与教师的交往中发现,许多中小学校教师,对于当前的教育改革和理念非常有见解,对于社会热点现象与问题也怀有不少独到的认识。幽默、风趣、可爱等性格特征体现在不少教师的生活交往中。但遗憾的是,一旦走上讲台面对学生,很多教师便掩藏起自己内心丰富的想法,收敛起自己独特的个性,表现出来的则是:课堂设计思路大同小异,课堂教学语言人云亦云,课堂形象千人一面。每当坐在中小学校的课堂里听课,我常常情不自禁地从内心发出感叹,如果研究教师的教学风格,仅仅通过在课堂上听课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教师在课堂上所表现出来的都只是单面的人,是理性的、严肃的人,他的身心远没有达到自由放松的状态,他给人的感觉是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正儿八经、专心致志的。这样的教师在课堂上所营造出来的场景和氛围是拘谨的、收敛的、理智的、安静的。即使偶尔有个别个性教师、激情课堂出现,也总给人不太真实不太自然的感觉。这种总体上单调枯燥的课堂状态与教师个性与人性的丰富是极不相称的。总之一句话,我们的教师在课堂上所表现出来的人性是不完整的。
究竟是什么使得教师在课堂上不能放开展示自我?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我认为它是长期以来传统的课堂规范意识、行政管理要求、教师职业文化等对于教师所造成的影响,有些方面的影响早已渗透在意识中,根深蒂固、坚不可摧。曾经在江苏某地听一位年轻女教师的课,她是一位刚刚走上工作岗位还没有完全被同化的新教师。课堂上多了一些师生之间真实、自然的情感表达,多了一些朴实、真诚的对话与交往。正当听课者津津乐道于课堂上难得看到的原生态的师生交流氛围时,校长却在课后心痛地规劝那位教师:“你的教态实在不雅!记住,你是一位女教师,女教师在课堂上应该端庄、稳重,而不是像你那样,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前仰后合。”女教师记住了校长的话,于是,课堂上又多了一位端庄稳重的女教师。个性、真实与自然就这样一点点被侵蚀。很多原本个性丰富的教师正是迫于各个方面的压力,不得不刻意追求课堂上一个师者“应有的形象”,努力塑造着教师的角色认同。课堂越来越模式化、雷同化,越来越缺少惊喜与生动。而人最生动、丰富的一面则被小心翼翼、悄无声息地掩藏起来。
我们常常说教育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但创新精神绝不仅仅是一种智力特征。知识掌握了,智力发展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创新。创新更重要的是一种人格特征、精神特征。而人格和精神,只有通过人格的感染、精神的熏陶,才可能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样的课堂整体形态,对我们的教师是何其不公平,教师的课堂性格被抹煞,个性特长得不到展现;对我们的学生何其不公平,学生在课堂上接触不到教师的人格魅力,也无法与教师进行精神世界的交流!人的性格、个性、人格与精神被遮蔽、消解了。没有了“人”,课堂的道德性又从何谈起呢?
(二)被泛化的文以载道
课堂教学不但要传授知识,同时还要承担起文以载道的使命。新课程标准的三大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赫然出现在教师们的日常备课教案中,成为教师在每一堂课中的现实追求。这本无可厚非。教学本身就具有丰富的教育性价值和使命。课堂教学在知识传授、技能培养的过程中进行道德方面的影响和教育,素来是我国教育的优良传统。问题是,当课堂教学中的道德教育目标被不恰当地泛化之后,所带来的恰恰是道德的沦落和虚无。
呼唤课堂的道德价值取向,追求有道德的课堂
从伦理精神与道德价值的视角关照当前的课堂教学,对于课堂教学教育性的落实意义重大。课堂不仅有教学效率、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等科学性、规范性的要求,同时还有合理、善良与幸福等道德性的要求。道德的课堂着眼于教师和学生作为一个真正的人,着眼于学生的充分、全面、多元和自由地发展,着眼于学生愉快、和谐的精神体验。这种课堂应当具有鲜明的教育价值观、鲜明的育人立场和明确的道德目标。无论从课堂目标、课堂行为还是课堂的真正效果,都应当服从和服务于道德的标准。
具体而言,道德的课堂至少应该关注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人是第一位的。按照道德的标准衡量课堂,只有人才是课堂上第一重要的因素。在课堂这样的场所和空间中,课程标准、教学内容、教材与课堂规范等都是保证课堂教学有效进行的重要因素。但相形之下,却只有教师和学生才是有生命力的、主体的因素。课堂的目标、教学的内容、教学的方法,包括课堂的规范,都应该始终围绕着人这个第一位的要素。第二,人的发展是最终目的。课堂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这是课堂最为重要的价值,也是课堂的根本意义之所在。让学生掌握一项知识、明白一个道理、学会一种方法,这些都只是课堂目标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只有学生在知识、道理和方法的基础上获得了发展,才是课堂的真正成效。第三,和谐、幸福的发展才有意义。人的发展包括不同的方面,知识增加是发展、思维深入是发展、精神丰富也是发展。但对于人来说,只有知识、能力和精神各个方面协调一致的发展才是有意义的,才是能够给人带来幸福体验的。任何一个方面的片面发展、局部发展都是不完整的。
因此,道德的课堂应该始终以人和谐、幸福的发展为目标,在实践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让教师成为“人”
教师在课堂上首先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是一个有着不同欲求与个性的人,其次才是一个教师。让教师首先从职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成为一个真实、自然和自我的人,让每一个教师以“人”的姿态而不仅仅是以教师的姿态出现在课堂上,这无论对教师本人还是学生,都是一种更为人性、公平与合理的教师角色设定,也是建设道德课堂的重要起点。
(二)让课堂教学回归人与人的交往
课堂不仅是教学,更是一种交往。作为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一种特殊形式,师生之间在课堂上的交往无疑具有特殊的活动规则,但作为交往的课堂教学更要首先遵循交往的一般法则。比如那些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交往黄金法则,包括孔子说过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西文谚语“用自己想要的方式对待别人”,等等。只有在主体之间尊重、平等和对等这些普遍的交往法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课堂交往的特殊性,才能够凸显课堂教学交往的本质属性。遵循交往法则,让课堂教学回归人与人的交往,是建设道德课堂的有效途径之一。
(三)让学生说真话
语言是课堂交往与交流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学生在课堂上的语言表达不仅是思维的锻炼,更是情感的流露,是思想的展现。说出来的话实际上能够反映一个人的内心。因此,要求学生在课堂上运用什么样的语言,说什么样的话,并不仅仅是语言表达的问题,它对于学生的人生发展和个性成长的意义不可小视。让学生在课堂上从小开始养成说真话,说自己的话,说想说的话的习惯,是培养学生道德人格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构建道德课堂不能缺少的一个环节。
课堂不仅仅是知识的课堂,教学的课堂,还应该是理念、价值观(特别是教育价值观、道德价值观)的课堂,是道德的课堂。所以,在关注课堂的规范、追求课堂的效率、注重课堂的方法之外,我们更应该倡导和构建的是课堂中(包括课堂教学过程本身和课堂教学内容)的伦理精神与道德价值。只有道德的课堂,才是真正有利于人的身心和谐发展的,才能够最终从根本上达成育人的理想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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