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预备党员公示
日期:2011-04-08 责编: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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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掌握发展对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的意见》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李哲、高奇、贺娜等三名同志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希望广大教职员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按照党员的条件,客观真实地向组织反映发展对象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及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建议。自公告发布七日内学校党委集中受理各方面的情况反映。电话:66924351,设立信箱的地址:shidongjie@zzedu.net.cn。
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情况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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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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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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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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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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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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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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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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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培养对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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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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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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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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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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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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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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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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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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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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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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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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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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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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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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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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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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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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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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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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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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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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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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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中学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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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
|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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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8日